港府要求公务员「拥护基本法」 去年7月前受聘也在内
▲香港举办宣誓仪式,各部门首长宣誓拥护基本法,基层公务员短期内也被要求签署声明。(图/港府)
「港版国安法」上路后,北京持续强化香港公务员宣示效忠国家制度。据港府15日公告,于2020年7月1日以前受聘之公务员,也须遵守订立宣誓或签署声明的要求,拥护《香港基本法》。
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15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出通告。发言人指称,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务员,须签署声明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公务员须在部门发出有关信函的四星期内签妥及交回声明,受聘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公务员并须宣誓。
▲香港国安法上路后,北京对香港的关注力道越来越强。(图/路透)
在此之前,由于港版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晚间11时,经特首林郑月娥公告后生效,港府已先要求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入职的公务员作出有关宣誓或签署声明,至今有超过4000人配合。
按照基本法,香港过去只有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及立法会议员等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对一般公务员则没有类似要求。
2020年12月18日,港府还特别举办过公务员宣誓仪式,在林郑月娥见证下,港府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属首长级薪级表第6点或以上的公务员,作出宣誓。如今,该要求随着北京强化公务员需效忠国家制度的背景下,进一步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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