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条立法 港府盼今年有成绩

香港政府为4月15日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贴出宣传海报。(中新社)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1日表示,就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是港府的宪制性责任,「这个责任一定要负」,他希望在立法方面今年内会有成绩,但由于仍有工作要做及未完成,因此很难定下立法的具体时间表。

林定国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律政司和保安局成立了特别小组,几乎每周都开会研究,检视和研究如何优化相关法律,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了解哪一方面更适合香港。他强调,23条立法要深思熟虑,既要能应对相关问题,而且法例也要有持久性,就立法问题他们会尽快进行。

谈及《香港国安法》时,林定国称,过去两年多来,该法针对的只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因涉《香港国安法》而被捕的人少于250人,其中20多人被定罪,对比全香港700多万人是极少数。他称,对于新落实的法例,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必定有学习阶段,随着更多国安法案例产生,落实上一定会有增进。

另方面,香港「将军澳都会駅业主委员会」于3月26日举行反对政府填海及兴建嫌恶设施的集会游行,是新冠疫情后首个获港警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游行,但限制重重,包括参加游行人士须挂上「颈卡牌」以作识别、不可戴口罩以免触犯禁蒙面法,也须在「流动封锁线」内游行。

此后,香港申请游行集会增加,2日有10个游行集会获港警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但警方继续施加不同限制条件,最少5个活动被禁止戴口罩,另有部分活动的参加者被要求穿着主办方提供的衣帽或识别贴纸。

香港律师任建峰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大陆示威都可以一群人走出来,最重要是不要有冲突,表达完诉求便散去,但香港现在的集会自由较大陆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