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 綠委聲援港人籲港府退回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右三)、沈伯洋(左三)、黄捷(右二)、与香港政治漫画家vawongsir(左一)、香港本土历史民间学者徐承恩(右一)、香港边城青年秘书长冯诏天(左二),上午在党团举行「严正批评香港基本法第23条『国安条例』恶法通过 各界齐挺香港」记者会,呼吁香港政府立即撤回「23条立法」。记者黄义书/摄影

香港政府日前三读通过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国家安全条例」,其中,只要使用、刊印、出售、分发、展示、复制这些具煽动意图的图像、文字、刊物,即便无法证明有确切意图,亦可起诉定罪,最高可以处监禁10年。民进党立委洪申翰、黄捷、沈伯洋与香港政治漫画家vawongsir、香港边城青年秘书长冯诏天等人,今天呼吁港府立即撤回23条立法。

洪申翰指出,香港人20几年来都在抵抗23条立法。中共和港府其实不需要23条,就已经能达成对异议人士大抓捕的目的,之所以快速通过23条立法,不是不顾观感,而是中共和港府企图彻底粉碎香港人对民主自由的希望。

黄捷说,基本法23条通过,让香港的民主尸骨无存灰飞烟灭,整部条例中最有问题的有三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境外干预」以及「禁止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在特区运作」,将来无论是文字、图像或是集会,只要有任何作为被视为具有藐视或煽动,就可以起诉定罪,如果寻求海外协助,可能会再被冠上外部干预,而且法官如果同意,可授权警方在调查或羁押阶段,限制嫌犯不得咨询某名或某些律师。

「香港23条恶法通过是一个很悲哀的历史时刻」,沈伯洋说,这次比国安法更严重,因为境外势力和国家机密的范围,变得更扩张了。更重要的是,还把使用电脑部分也放进去,如果有使用任何来自香港的服务,都有可能被认定,是因为使用电脑而去颠覆中国的国家政权。

vawongsir说,国安法已经让很多艺术家离开香港,原本今天还有很多港人艺术家想来表达自己对23条的想法,因为担心香港家人的安全,或怕被打压,无法加入这场记者会。2003年,香港有50万人上街,反对23条立法,「今天在香港的香港人,只是敢怒不敢言,所以身处在自由国度的我们,更加要为他们发声」。

冯诏天认为,23条扼杀港人言论自由、集会权利和结社自由,进一步侵犯人权。目前要在香港公开示威或表达异议,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更甚,几乎全部条文都有域外效力,不仅港人,包括台湾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犯这些罪,都可能受恶法长臂管辖。另外,也要向台湾年轻人跟学生喊话。面对中国这个极权,不能相信它的谎言,也不能相信主张与极权妥协、背弃承诺、背离自由价值的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