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游行显示市民享有自由「期望更深层次对话找出路」

香港国际人权日」游行,主办称参与人数破80万。(图/路透社,下同。)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民阵8日发起「国际人权日」游行,宣称参与人数突破80万人,民阵召集人岑子杰也向港府喊话,要求港府恪守《世界人权宣言》,落实五大诉求。港府则在当晚回应,今次的游行,以及过去五年在香港举行的五万次公众集会和游行,正显示市民享有和平集会、游行、示威言论自由。

港府表示,今次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有大批市民参与,过程大致和平有序香港市民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受《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也继续有效,「今次的游行,以及过去五年在香港举行的五万次公众集会和游行,正显示市民享有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言论自由。」

▼游行民众手比「五」,象征五大诉求。

港府提到,在游行期间,仍有暴力违法行为出现,特别是有人针对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进行破坏及纵火。在一个法治社会所有人都必须尊重法院、法官及其裁决,「任何人对司法机构作出攻击或污蔑,都会对香港法治造成极大伤害,全社会都不会接受,特区政府对此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此外,游行期间有人堵路及破坏商铺银行,对和平游行的市民构成危险。」

对于游行群众对警方违法使用暴力的指控,港府回应,警方有责任维持公共安全秩序。当游行示威活动一如今日的游行般是大致和平有序时,警方是无须使用武力的;但当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必须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使用适当的武力应对及制止暴力行为,「警方在使用武力和作出拘捕时,均须依法、按现场需要及适当地进行,亦要符合警队内部指引。特区政府不容许警务人员作出违法或违纪的行为,任何人士就警方行动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按既定程序作出投诉。」

港府强调,期望与全社会共同努力遏止暴力、捍衞法治、重建社会秩序,并透过对话为香港的深层次问题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