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费低保障 癌友叹因病而穷 因穷而死

消基会名誉理事长谢天仁表示,保险公司要卖保单,不是随便写一写,丢给保险局就可以,要有相关的资料做精算。不论是人寿险、健康险,都需经过审查,审查的基础是风险评估、精算的结果,但现在的重点是精算基础变动了。

依照《保险法》第64条,要保人对于保险人有任何的行为欺骗,以至于风险评估出现错误,是可以解除契约的。「现在为什么保单经过10年、20年,已经产生了变动,却没有处理」?谢天仁批评,金管会保险局拿着保险契约作为挡箭牌,跟消费者「卢」来「卢」去,「老实讲,当时评估这些人要住院,因为医疗科技进步,现在不要住院,你就拿『不要住院』跟他说不要理赔」,这些本来就在评估的范围里面,怎么会不用理赔?

2010年,金管会曾提出7项「高度替代性医疗」,包括白内障手术等,都能等同住院手术来给付。谢天仁质疑,发生问题至今已13年,保险局若未督促保险公司处理不合时宜的问题,「没有失职吗」?消费者用高额保单买到低度保障,讲难听点就是让保险公司图利。

不具名乳癌癌友指出,她罹患第1期乳癌,需化疗4次、标靶治疗18次,光是医药费她就花了130万,健保仅给付8万9058点,不到1成,即便取得重大伤病卡,仍然得自费治疗。她感慨,台湾的病人就像孤儿,只能哭泣,「因病而穷,因穷而死」,昂贵的医药费,让多少癌友失去了求生存的勇气。

多数保险公司对癌友是友善的,但也有少数百般刁难,去年更大幅度调高实支实付医疗险的保费。「左手调保费,右手想方设法拒赔」,癌友一个一个放弃治疗、失去生命,呼吁金管会保险局、保险业者,应立即对癌症住院的理赔做出统一认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