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加工出口区管理处 立院三读更名「产业园区管理局」

立法院于去年12月30日三读通过《科技产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今年3月28日行政院公告后,使拥有55年历史的「加工出口区」一词正式步入历史,并挂上更耀眼的新招牌—「科技产业园区」。为使管理机关与园区名称相符,赖瑞隆、谢衣鳯及杨琼璎等三位立法委员进一步提案修法,将「加工出口区管理处」改为「产业园区管理局」(简称「园管局」)。

上述修法草案于今年10月4日在立法院第10届第4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第1次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当时审查法案委员除关心机关名称更改事宜外,亦关切园区开发、土地供应与水电调度等问题,与会经济部代表加工处处长杨伯耕表示,经济部已成立专案小组,将全力协处及加速供应,以满足厂商投资营运需求。

杨伯耕表示,感谢赖瑞隆、谢衣鳯及杨琼璎三位委员和其他连署委员的提案。为迎接园区发展的新里程,未来园区施政将着重于空间扩充、数位转型、智慧服务及净零碳排等工作,期使外界感受焕然一新的园区新风貌与组织新气象。

加工处刻已积极盘点须配合修正的法规命令及后续应办事项,并同步规划机关更名相关创新服务事宜,同时亦持续推动屏东园区扩区、高雄软体园区第二期开发及招商与厂商升级辅导等工作,使园区发展创新深耕、再创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