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契约漏洞疑图利

(图/本报系资料照)

大选落幕,民进党未取得国会过半数的席次,选前成为政党攻防焦点的高端疫苗采购合约,16日终于公布了。卫福部疾管署署长庄人祥在记者会中重申各项COVID-19疫苗采购与接种计划推动,均秉持专业,一切依法行政。他并指出,原保密合约订5年后解除,16日双方皆同意提前公开。

但检视采购契约的内容,对照蔡政府的相关作为与说法,甚至参照国人对高端疫苗的信任度,实在不免令人质疑,政府花40亿的人民纳税钱,合约几乎是替高端量身打造的。

在大选前,政府与高端双方都强调,对契约内容保密的作法是比照国际惯例,目的是为保障双方权益。但如果这是国际采购惯例,为何在第一次5月28日的采购契约中,却未见卫福部将保密条款纳入契约?却要在近两个月后的7月19日,再特别变更契约,增订保密合约?

是政府部门不知这个国际惯例?不知采购契约应同时订下保密合约,或者根本不认为这些采购条件是机密?又或者,就是如各界质疑的,是事后为防杜被质疑官商勾结而再增订保密合约。

整个采购案,是政府为应急疫情所需,也是在《政府采购法》第105条:「国家遇有战争、天然灾害、疠疫或财政经济上有重大变故」、「人民之生命、身体、健康、财产遭遇紧急危难」情况下需紧急处置之采购事项,但政府部门对采购契约却如此轻忽,岂是公务员应尽之责?

再则,原采购契约中之第8条第10款,虽订有保密条款,但未指明什么内容是保密范围,而这条款却是约束厂商高端不得泄密,而非受厂商限制之条文。怎么会在新增订的保密合约中,主客易位,花40亿的政府采购者变成被规范者?

第三,若依原采购契约第16条「契约变更及转让」之约定,得「主动提出」契约变更的都是「机关」,也就是卫福部疾管署,厂商高端须依机关之要求配合变更。若依该条文之约定,后来增订「保密合约」的,恐怕是卫福部而非厂商高端,而这又不免被人怀疑是政府故意图利高端。

第四,签约日期是110年5月28日,当时高端还没有取得制造许可,尚未申请公开审查,合约内就约定采购500万剂,单剂量1剂881元,多剂量1剂810元,在高端未取得药剂许可的情况下,合约就先议定价格,更令大众质疑这是政府图利特定厂商。

合约公布后的诸多疑点,卫福部有必要说清楚,否则新国会的立委们就应继续监督追查,让真相大白。

(作者为大学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