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防災中心形同虛設 保全、管理員充數難應變

高楼火警如何救 制表/都会地方中心、司法社会中心

建筑技术规则规定,十六层或五十公尺以上的高楼,必须设置防灾中心控制电气、电力、消防、排烟通风、广播通讯等设备,廿五层或楼高九十公尺以上的大楼规定更严,主要目的是因应火警或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可作为救灾指挥中心处理相关事务。

高层建筑防灾中心通常设在一、二楼或地下一楼,新竹晴空汇社区大楼的防灾中心就设在一楼警卫室旁,虽去年五月修正的消防法要求防灾中心服勤人员需经专业训练并领有专业机构核发的证照,但因教育训练机构相关法规「服勤人员训练与专业机构登录及管理办法」迟于今年三月七日才发布,目前仍在辅导期间,晴空汇防灾中心服勤人员尚未领有证照。

消防人员不讳言,目前各高楼自设的防灾中心,通常由物业保全、管理员进入,虽须参加防救灾课程,但多数人员上课只是应付了事,也无实际演练经验,更别提灾难发生时如何应变。

防灾专家、交通大学土木工程系副教授单信瑜说,高层建筑都有侦测火警、广播、洒水、排烟等设施,相对一般公寓更安全,可惜多数高层建筑防灾中心沦为空有硬体的状况。

高楼救火 云梯车仅辅助

多数大楼住户或上班族不但没听过防灾中心,更不知道设在哪里及功能,只想知道居住地的云梯车能升到几楼。

新竹地区不乏超过廿层大楼,目前仅竹县、新北、北市配置超过可上升七十公尺的超高云梯车,但最多也只能抵达廿三楼;时力竹市党团建议市府评估添购能到达廿层以上的云梯车。不过,新竹市消防局表示,高楼火灾应仰赖建筑物自身消防安全设备救援,云梯车仅是辅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