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办讲习 强化高层大楼防灾应变能力
消防员办讲习强化高层大楼防灾应变能力。(消防局提供/吕筱蝉桃园传真)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队31日召集辖区高层建筑物场所内防灾中心值勤人员实施消防实务讲习训练,目的在加强灌输防火管理人员消防知识,并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设备检查维护及熟悉器具操作,期借由实务课程让参与防灾中心值勤人员都能暸解本身的职责及重要性,换言之,透过消防讲习来提高防灾中心值勤人员的灾害应变能力。
近年因应空间利用及生活机能考量高层建筑物林立,相较于以往集合住宅型态已大不相同,住商混用型态日益增多,而高层建筑在火灾发生时,现场易产生高温高热、浓烟密布、逃生不易及抢救困难等火灾特性。
依消防法定义,高层建筑物是指高度在50公尺或楼层在16层以上的建筑物,而该高层建筑物一但发生火灾时,若无法借由大楼本身内部消防安全设备来进行灭火,将造成严重的伤亡或损失,因此场所防火管理人员训练讲习及消防安全设备维护工作,相对变成减灾上非常重要工作。
消防局第四大队大队长戴明杉表示,落实高层建筑物之防灾中心功能之执行,一旦发生火灾时,防灾中心值勤人员能透过防灾监控设施之操作、监控,早期发现火灾并迅速进行资讯整合运用,以利火灾通报、初期灭火及避难引导等应变作为,以达防灾应变之功用、减低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