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开发松绑 120公尺以下大楼住宅商办免环评
▲环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认定标准,未来不论商办或住宅一律放宽为120公尺以上,且不用楼层认定。(图/记者季相儒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环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认定标准,从原本住宅高度100公尺、商业70公尺以上高楼须环评,统一放宽到120公尺以上(约相当40层楼),未来也不再以住宅或商办用途、楼层数来认定,让高楼的环评管制形同解除。估计各地环评中的高楼案多数可免环评,列管中高楼至少半数可解除列管。
依照现行的环评法规,住宅大楼其楼层超过30层或高度100公尺以上;办公、商业或综合性大楼,其楼层20层以上或高度70公尺以上,应进行环评。不过环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认定标准,未来不论商办或住宅一律放宽为120公尺以上,且不用楼层认定。
环保署指出,这次修正标准重点有的加严、有的放宽,明确规范应实施环评定义,开发行为包括兴建及扩建。北市环保局则表示,截至3月,北市列管94件高楼建筑,34件超过120公尺,60件低于120公尺,亦即约3分之2都将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