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挖路費提早完工擬減半 惹議

高市许多路口常一挖再挖、坑坑巴巴,民众抱怨「高雄的路没一天是好的」,为让挖路业者能尽速完成,市府修正「道路挖掘许可费及修复费标准」送议会审查,拟针对申报期限内提早完成的工程减半收费。议员质疑,新制可能让业者抢快忽视施工品质,应订相对罚则,「棒子、萝卜」都要用。工务局允诺订定惩罚标准。

凤山市区在中山东路、中山西路、文龙东路、光远路等地都有修补情况,民众说,许多路明明刚铺设好,水公司、瓦斯公司、道工处等单位动辄开挖,路面补丁难看,甚至覆盖黄色网状线或其他标线。偏乡市民也反映,修补路面若遇雨冲刷,容易形成坑洞,老人家骑脚踏车容易绊倒,机车会打滑。

高市府道路挖掘许可费及修复费标准修正草案送审,议员邱于轩反对,她认为业者因有费用负担,才不致东挖西挖,市府却要减半收费,「是嫌路太好吗」?

高市工务局长杨钦富解释,此案是因应议员提案,以开挖100公尺的道路为例,原本申报的工期10天,若能提前在5天内开挖完成,就减半收费,如果超过1天就恢复原来计费,避免工期拖长,减少对用路人影响。

议员陈丽娜还原提案背景说,主要是高市收取道路挖掘许可规费外,还要管线单位自行修补道路,「一头牛剥两层皮」,且规费比其他县市贵很多,很不合理,工务局据此才研拟出减免办法。杨钦富说明,外县市是超出工期就加钱,高雄因为没有追加机制,所以采内扣减免作法。

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主任温日宏表示,自2019年挖管条例通过后就推动计划型挖掘整合及建案联挖整合,往年每年约申报150件,今年初即有200件申请整合,重大建设逾200公尺就须申报计划性挖掘整合。

温指出,计划性挖掘整合案,开挖后管制长达1年,限期过后才允许再开案,不过有些国防或市府重大建设,经专签核准即可开挖,一些来不及参与整合的申报案,每单月30日也会进行滚动式开放整合,以利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