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稽查列管「寄宿舍」2天查获3家消防设备不合格

高雄市出租套房启动全面安检。(高市消防局提供/洪靖宜高雄传真)

台中市兴中街出租套房大楼发生6死悲剧,有鉴于此,高市府火速拍板强化寄宿舍及日租屋场所公安稽查,立刻由消防局代理局长王志平率队督导,两天下来就检查18家,其中有3家不合规定,已开出限期改善通知单,预计7月底能将列管818家寄宿舍全数完成检查。

高雄市消防局针对高雄列管818家寄宿舍排定专案检查,7日即优先针对前镇、苓雅、三民、凤山、大社、冈山及旗山等区之寄宿舍办理消防检查,消防局代理局长王志平8日也亲自率队会检,2天共计检查18家,其中有3家防安全设备检查不合格,经通知限期改善,届期不改善者,可依照《消防法》第37条,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经处罚锾后仍不改善者,得连续处罚。

消防局表示,同时也筛选高风险寄宿舍(6楼以上、20年以上)计80家,规划于3月底前完成检查,其余限期在7月底前完成检查。

消防局表示,高雄市为全国首创订定《高雄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对于依法免设火警自动警报设备之场所,强制房东于出租前应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市民倘发现房东未依法设置,可要求立即改善或拨打119向消防局反映,消防局会立即派员前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