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人行道变工地!8旬嬷惨死后 市府交维遭爆仍未改善

民众上网贴文指有大型吊车施工,现场疑似未见行人引导措施。(翻摄自脸书社团「反攻大路」/任义宇高雄传真)

高雄上月26日发生有8旬妇人为闪人行道工程,却遭砂石车辗毙意外,引发对工程交维计划的批评,今天又遭网友发现路上有大型吊车施工,现场疑似未见行人引导措施,让路权团体、民代批评,工程权管单位复杂,让交维计划失灵。

根据民众于「反攻大路」脸书社团贴文指,在高雄高医大旁,有大型吊车占据人行道施工,现场却未见行人引导措施,且该处学生、就医民众多,路上车流量也大,让行人都被迫走上上马路,抱怨报警请警方劝导却不见人影,怨相关单位「只等出事再解决」,希望高雄人多保重。

据了解,占用道路空间施工,施工前应向高雄市工务局提出申请,以及核准施工路权,并提出交维计划交付交通局审查,道路临时使用也应向工务局提出相关申请,并依「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细则」应设置行人通行之保护设施,若有违规情事则由警察单位依道交条例办理。

因施工权管单位众多,让高雄市议员张博洋批,现行法规虽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交通维持计划,但实务上却面临监督执行的困境,施工单位是否确实依计划落实各项措施,实际上缺乏有效的稽核机制,市府应该加强跨局处沟通,切勿互相踢皮球卸责,并建立明确的查核标准与即时通报系统,以确保施工期间行人与用路人的安全。

高雄行人路权促进会理事长林于凯也说,上月发生的意外恐不是单一个案,高雄常见工地占用人行道施工,却未设置临时人行便道,但依「高雄市使用道路施工期间交通维持计划作业规定」,施工期间不论时间长短,都应设置替代性交通方案。

林于凯透露,虽订有相关规定,但实际上若厂商未依据计划提供临时便道及交管,主管机关也不会主动查核,导致工地外围成为交通高风险区,这些应该由事业单位负责之交通维持计划,不该转为大众负担,不应放任厂商各自为政。

至于网友指控警方「不见人影」,辖区警方澄清,于当日上午10点半接获报案后,员警到场见有吊车施工,经查该施工有依规定向工务局申请临时道路使用路权,现场派有义交协助管制人车,没有发现交通壅塞情事,符合规定,仍告诫负责人人注意施工安全,勿妨害交通情事,倘有违规情事,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举发,处新台币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