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彰化男製偽藥替病患看診治療 遭判6月獲緩刑

高中毕业的陈姓男子仅有当兵时卫生连相关证照,10余年来在彰化住处无照制造伪药,并替病患看诊治疗,去年遭人向卫生局检举,法院近日依犯药事法处6月刑期,缓刑2年。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从民国97年起,在彰化县住处无照擅自制造药膏,药瓶上标示伤口、富贵手、褥疮、青春痘等用途,以此替病患诊察、治疗、用药及包扎。

去年彰化县卫生局接获检举后,报请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侦办,经检察官指挥彰化县警察局搜证调查后,于11月底持搜索票至陈男住处,查获药膏及每日看诊纪录等物。

陈男供称,起初是帮人换医院的药并未收钱,疫情期间才开始收钱,后来因药不好用才自己调制。

法官审酌,被告所为对患者生命、身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并破坏医疗体系及药品管理制度健全与发展,其自述高中毕业,当兵时有卫生连证照,所幸尚未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重大损害,相信其经此侦查及审判过程教训,当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

法官一审将陈男依犯药事法制造伪药罪处6月刑期,并科罚金新台币50万元,缓刑2年,须支付公库3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