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颈案受害家属声明「反废死」 废死联盟回击:死刑违反人性尊严

废死联盟4日晚间PO文重申废死决心,更强调废死违反人性尊严,缺乏「吓阻力」的数据佐证。(图/资料照)

校园割颈案受害者家属3日发出公开信,提出3点声明与4点呼吁,信中表达强烈反对废死,认为严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发生。废死联盟则在今天晚间发文,再次宣扬废死理念,更强调死刑不但违反人性尊严,也违反国际人权法。

国三生家属公开信中呼吁,身为父母能给孩子最后的承诺就是,尽全力监督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涉嫌教唆者和杀人者都应受到该有的法律制裁,并要求政府尽快重新审视少年事件处理法年龄与配套措施,别仅限一小群人或少数民代就能决定。家属直言强烈反对废死,只有严刑才能遏止遗憾再次发生,他们认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无法相信穷凶极恶之徒会有教化可能,否则为何社会案件层出不穷?一时慈悲心只会让少数人为所欲为,有恃无恐,反而伤害一般大众的权益。

废死联盟今晚PO文,引用英国非营利组织死刑专案执行长暨共同创办人Saul Lehrfreund的观点重申废死决心,废死联盟表示,Lehrfreund律师指出,死刑违反人性尊严,也构成酷刑,更违反国际人权法,现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许多国际司法意见书都指出,死刑构成《公政公约》第7条所谓「残忍和不人道之处遇」。

废死联盟称,《公政公约》已被台湾纳入国内法的现况下,虽未强制缔约国废除死刑,但废死已属不可逆的道路,未来将全面事实上和法律上完全废死,尚未完全废死的国家也应尊重、而非阻碍废死进程。

废死联盟批评,台湾宪法强调死刑具有「吓阻力」,却未负起举证责任,提出让人信服的数据,证明死刑对预防其他公民权利受害是必要的,联盟称,Lehrfreund律师认为用报仇为由允许国家夺取生命,本质上是对社会侮辱,也不符合民主社会人性尊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