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决死囚李宏基 欧盟发声明反对:死刑「否定人类尊严」

死囚宏基。(图/东森新闻

记者钱玉纮/综合报导

法务部在31日下午处决死囚李宏基,刑场法警在下午3时37分举枪对李宏基心脏开枪、一枪毙命,再度引起有关死刑存废的讨论。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发布声明表示,李宏基的处决,显示台湾自2016年5月以来的暂时停止死刑令已经停止。这次处决也是总统英文上任后的首次。欧盟对外事务部的声明中提到,他们向受害者家属朋友表达诚挚的同情,不过同时,欧盟明确地反对执行死刑,因为这是「残忍又不人道的惩罚」,并且无法起到威吓的作用,只代表了对人类尊严和道德的否定,

今年3月在台北举办的第一次台湾与欧盟人权咨商会议,当时参加者就已经讨论到公开广泛辩论死刑问题优点,考虑到死刑在世界各地已经逐渐消失,并且希望台湾的废死小组可以加速相关的工作进程。另外EEAS也提到,欧盟希望台湾政府尽快恢复死刑暂停的命令,这也是2013年时国际专家建议的,彻底废除死刑的第一步。

李宏基在2014年时,到女儿就读幼稚园堵人,接着与前妻发生口角,便拿预藏的刀刺死前妻,之后载走7岁的女儿,逃到新竹县尖石山区烧炭自杀,他本人送医后获救,孩子却不幸身亡。2015年6月,高雄地院合议庭认为他「罪不致死」,判处无期徒刑,但二审后改判死刑,并于8月31日下午枪决。

法务部声明提到,「参酌受刑人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之伤害、对社会治安危害程度等。查死刑犯李宏基,所犯是剥夺他人生命法益之杀人罪,其以残酷手段杀害手无寸铁之前妻及亲生子女犯罪事实摘要如附件),手段凶残、泯灭人性,视人命草芥,令人发指」。

法务部亦表示,虽然废除死刑是近年来的国际趋势,也是法务部长期努力的方向。惟死刑的存在,与国家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复杂因素有关。由于各界对死刑存废尚无共识,法务部已于106年12月重启「逐步废除死刑研究推动小组」,进行在废除死刑前的配套机制研议,强化被害人保护,推动修复式司法,加强人权观念宣导教育扎根,再逐步凝聚民意共识、消弭民众疑虑,且有合理、合宜之替代方案下,检讨可行之替代措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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