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进澳洲 数位平台刊登新闻将须付费给原创媒体

媒体业者也认为,一旦立法通过,将为国内卫星广播频道、纸媒永续发展挹注一股新活水。

NCC表示,这里所指的媒体包括NCC、文化部监督或规管的媒体,除了广电三法约管的卫星广播电视及频道业者之外,还包括纸媒等平面媒体。

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CCC)今年2月制定「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锁定Google、脸书等数位平台巨擘,要求付费给澳洲产制新闻业者。

澳洲执行这项严峻法令后,虽然遭到Google及脸书的强烈反弹,但Google及脸书都为避免受到澳洲强制议价规定约束而妥协,后来包括澳洲当地主要媒体新闻集团(News Corp)、Seven West Media、九号台娱乐等,都陆续与美国科技巨擘达成新闻内容付费的协议。

台湾方面,亦正参考澳洲等国际做法,除了公平会已规画提出数位政策白皮书、最快第三季末或第四季初完成初稿,NCC也在8月31日邀请产业及学界代表举办「数位平台与广电新闻媒体议价争议」咨询会议,征询各界看法。

NCC副主委兼发言人翁柏宗1日表示,产业界代表均表示,新闻媒体用心制作的内容,应获得合理回馈,不论台湾采取何种协商机制或后续如何分润,都应该要合理反映各家媒体之实际产制付出,且台湾为重要中文媒体市场,中文新闻内容自有其价值,有价的媒体内容获得合理分润,才能扶植本国新闻媒体继续制作优质节目内容。

至于相关法案何时立法,NCC强调,澳洲率先祭出规管大型数位平台的做法,行政院、文化部、财政部、经济部、公平会、NCC等相关部会已就各自职掌的业务进行努力,未来希望透过跨部会协商,参考澳洲做法,立法要求Google等大型数位平台与国内媒体可以朝向广告分润或协调出其它合理分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