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清廉勤政 从革除税务奖励金陋习做起!

▲ 赖清德上任后,疑似涉贪的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新竹县长杨文科、新竹市长高虹安等绿蓝白政治人物一一招法办,显现赖政府的打贪决心。(图/高虹安办公室提供)

● 凌蕙/退休教师

赖总统上任时,标榜打黑金、清廉勤政以及公开透明,一一打到社会大众的痛点。我们期盼赖总统真能落实、贯彻,不仅是办几个政治人物涉贪案做标竿而已,一些体制上的陋习也需革除。行政院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已筹编完成,日前赖总统听取总预算案简报后表示要「回应民意期待」,如此,每年饱受抨击的税务奖励金预算,今年该删除了吧?

从税务奖金制度的沿革来看,说是威权时期的余毒也不为过。它源于1954年的「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当时正值白色恐怖时期,政府为揪出匪谍订定「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让检举者、承办人可分得匪谍部分财产,「财罚条例」就是仿效这条法律。「肃匪条例」制造无数冤案,「财罚条例」也不例外。而到了2003年朱星羽等163名立委联名提案,隔年,三读通过废除查税奖金。但,财政部却依然以内部的「核发税务奖励金作业要点」,每年编列上亿元预算,变相继续发放奖金。公开透明乎?清廉勤政乎?

税法权威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系专任教授葛克昌表示,现今不是以前封建时代,要帮国王收更多税,宪政国家的税法应以人民的利益为优先。税法从行政法改变为宪法的思维模式,在部分税务人员与法官身上,观念还没调整过来。

▲ 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系专任教授葛克昌表示,宪政国家的税法应以人民的利益为优先。(图/CFP)

而学者专家纷纷建言,监察院也曾多次调查,揭示税务奖励金制度实际运行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和危害,兹简述如下:

一、法源依据不足

税务奖励金的发放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仅依据行政命令或内部规范,有违法治原则。同时,奖励金的性质也与法定薪资混淆不清,产生奖金变成薪资补贴的现象。

二、分配不公,肥大官瘦小吏

在缺乏法律依据下,分配的标准也不透明,行政机关在奖励金的发放上拥有过大的裁量权,甚至出现了高阶主管在奖金分配上占有较大比例,而基层税务人员的奖金相对较少的情形,不仅与「激励基层」的初衷明显不符,更让大多数第一线基层人员背负「自肥」的黑锅,破坏政府的公信力。

三、奖励项目五花八门,与实际绩效考核脱钩

除了税务业务外,许多与税务工作关联性不大的项目也纳入奖励范围。2017年5月立委陈莹举出,连办理路跑、桌球锦标赛、修电脑、办公室修缮等与查税无关的作为都可以领奖,甚至领奖人数比国税局编制员额还多。

▲ 立委陈莹曾指出,与查税无关的作为都可以领奖,领奖人数甚至比国税局编制员额还多。(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四、鼓励过度征税

当奖励与征收额挂钩,会鼓励税务官员以追求高额税收为目标,即征收越多,奖金越多,诱发人性贪婪的道德风险:可能过度解读税法,忽略了税法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尤其在台湾高达9千多条税法解释函令下,当查核税证有所争议时,税务人员容易作出不利纳税人的认定,导致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争议增多。而税务争议的增加,一方面会增加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另一方面也让人民苦不堪言,民怨四起。

107年4月监察院就指出:「基于审计部多次指正税务奖励金之发放对象及标准有欠合理,各界亦质疑该奖金未能照顾第一线基层税务同仁,此外,立法院于102年作成『应请行政院完成薪资待遇合理化法制作业』之决议等,财政部虽于同年提出回归俸给法制办理之方案,然未获行政院重视,仍因循旧制…」要求行政院及财政部必须尽速检讨改善。但7年过去了,每年立法院审查预算总要上演一次删除税务奖励金攻防战,一个法治国家,怎么可以有这种「常态」?

期盼赖政府能打破这种「因循旧制」,实现上台时的承诺,清廉勤政,公开透明,废除违法的税务奖励金制度。也期盼立委诸公,不要再加重人民的痛苦指数,不要再护航了!

▲ 当奖励与征收额挂钩,会诱发人性贪婪的道德风险。(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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