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電廠獎勵金「看得到吃不到」 市民團體標不到成政策盲點

经济部2020年底公布「合作社及社区公开募集设置再生能源公民电厂示范奖励办法」,分两阶段奖励设置公民电厂,至今仅八个团体通过第一阶段提出计划书,拿到60万元奖励金;第二阶段奖励仍挂零。相较欧盟已设定2050年,要有45%的再生能源由公民电厂供应的目标,台湾对公民电厂态度,显得「低估」且「暧昧」。

新北智慧绿能社区合作社理事主席许慧明语气有些嘲讽地说,我们第一座在淡水邓公国小建置的公民电厂,是新北市府「恩赐」17瓩的小案场,「让我们学习模拟」,结果2019年后就无声无息,此外,也因为招标门槛高,合作社根本拿不到公有建筑物太阳光电标案。

他砲轰小英政府上任时很勇敢号召推动公民电厂,却只有嘴上积极,政府如果有心要推动公民电厂,就应有专责辅导机构,民众来询问,可以从零教到会,甚至派专人协助,现在反而是我们合作社扮演这样的角色。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干豆好」公民电厂,它是全台北独一无二的公民电厂。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资深主任吴心萍指出,北市府在能源白皮书提到希望每个行政区都有公民电厂,但卡在教育部「班班有冷气、校校有光电」政策, 逼得市府用批量方式、一次价格标,就把一、两百个公有屋顶给大同、中租迪和等大系统商来做,「当政府的思维是在追求绩效,甚至是比较谁可以付出比较高的回馈金时,公民电厂只好被排除在外。」

吴心萍提到,日本京都府推动公民电厂的思维是,公有屋顶本来就是市民的,所以公开招标时,会分大系统商和市民团体两套系统,市民团体在评分时还有更多优惠,甚至拿到标案后,京都府连租金都不收,让市民团体回馈在地环境教育。她呼吁政府理解公民电厂的切入点是在教育面,不要一直用价格标来论断公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