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更换起重机钢索 10米高坠落亡!负责人过失致死起诉

翁姓男子在高处更换起重机钢索不慎坠落死亡,士检依过失致死起诉承揽工程的公司负责人。(资料照)

翁姓男子去(2023)年7月20日在淡水石头厝,在9.8公尺高处更换起重机钢索,自固定式起重机更换钢索时,不慎坠落地面,经送医仍宣告不治,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认为负责承揽维修保养公司的陈姓负责人,未督促员工使用安全带,涉犯业务过失致死,依法起诉陈姓负责人。

起诉指,新北市某维修保养起重机业务陈姓负责人,承揽淡水某工业公司起重机钢索更换工程,应注意《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定》,超过2公尺以当高度,劳工有坠落之虞,应使劳工确实使用安全带、安全帽,以及其他必要防护具。

起诉指出,陈男未对作业环境制定标准作业程序、设置安全防护据或指定工作场所,督促从事作业员工使用安全带及安全帽,导致翁男进行固定式起重机钢索更换作业时,发生坠落地面一事,涉有过失致死及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

全案经新北市政府劳动检查处函送法办,检察官认为,陈男违反规定致生死亡职业灾害、过失致死罪,从一重过失致死罪起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