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恋上面包店正妹「贴窗紧盯健身」 狂追4个月结局曝光
38岁的陈姓工人爱慕面包店的陈姓女店员,想和她交朋友,于是跑到工作地点等候下班、骑机车尾随,甚至跟到健身房,直接站在窗外看,就算对方两次报案仍纠缠不休,时间长达4个月,结果被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7000元,他不服声明异议,日前仍被台中地院简易庭驳回,全案确定。
▲在面包店工作的陈女比陈男小十多岁。(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非本案事发地点)
原处分书中指出,陈男出于爱慕之心,2020年5月起就在陈女上班的面包店外观望、等待下班,造成女方心理压力,同年8月24日晚间10时许又无故跟追,经台中市雾峰警分局警员劝导制止仍不罢休,因此遭裁罚3000元;哪知道他挨罚后还是没有放弃,事隔一个月又再度尾随女方,结果又被处以4000元罚锾。
陈男接连被警方开罚高达7000元,他不服声明异议并强调,自己只是在大里软体园区散步、坐下,并没有其他作为,现场也有其他人在运动、散步、遛狗、坐下等等。
▲陈男贴窗紧盯陈女运动。(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非本案当事人)
而陈女接受警询时证称,和陈男并不相识,对方却经常到工作地点骚扰,当下有报案,人也被警员带回去制作笔录,没想到2020年9月15日又被跟追,「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被他喜欢上」,同年9月25日晚间8时许她在台中市大里区某健身房运动,再度发现对方就在窗外看着,「他已经来过很多次,警员有劝导,所以这次再度发现时,我就直接报案了。」
台中地院简易庭认为,陈男与陈女互不认识,两人生活领域不同,平日生活并无交集,他却多次出现在女方左右,经过两次报案、警员多次劝导仍不予理会,加上被抓包后也无法说明前往该地点的理由,可见是无故跟追行为,散步一说显然是事后推诿卸责之词,不足采信,警方依法开罚并无不妥,最终裁定驳回异议,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