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恋上援交女「8个月被诈712万元」 结局曝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已婚男子阿丰(化名)因援交结识女子小美(化名),进而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小美以阿嬷罹癌、母亲欠钱、自己怀孕等理由,在短短8个月内骗取712万余元;后来阿丰发现被骗,愤而提告。虽然小美坚称那些钱都是阿丰自愿给付的,但并未获得新北地院法官采信,日前仍被依诈欺取财罪、恐吓危害安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拘役30日。
▲小美被控诈财,8个月得手712万余元。(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丰与小美是在2019年间因援交认识,接着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交往之后,小美以阿嬷罹癌需要医药费、母亲积欠赌债以及地下钱庄债务等理由,向阿丰开口要钱;接着小美又以要带阿嬷去花莲旅游、想要生日礼物等理由,要求阿丰给付安家费、旅游费、生日礼金,还获得1个限量名牌包当生日礼物。
食髓知味的小美明知自己没有怀孕,仍向阿丰谎称怀孕需要钱,还在网路上下载胎儿超音波照片上传至自己的社交平台,等到阿丰上当了,再以怀孕身体不舒服、无法上班等理由,继续索要钱财;此外,2021年5月间,小美还曾透过LINE传讯息给阿丰,内容包含「你要这样搞我是不是,没关系,我直接打电话去跟你老婆讲」、「他X的,让我怀孕之后再跟我讲这些东西」。
阿丰在短短8个月之内,为了小美一共支付712万3796元,后来他发现,小美的阿嬷早就已经过世、母亲也没有欠债,这才惊觉受骗,愤而提告。
对此,小美表示,她确实有在交往期间收到阿丰给的712万余元,但那些钱都是阿丰基于交往关系自愿给付的,她并未施用诈术,也没有恐吓的意思。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阿丰在侦审期间历次证述尚属一致,而且也有提出帐户支付明细佐证,因此认定他确实曾给付小美712万余元。
法官接着指出,小美的母亲也作证证实阿嬷早已过世,自己也没有欠债,可见小美的确是以诈术向阿丰索要钱财;另外,在小美与阿丰的对话纪录中,她多次提及自己怀孕的事情,包含「我他X怀你小孩,你要怎样就怎样」、「叫我现在挺着这样的身体去上班?要逼我是不是」等等,显见她确实曾以自己怀孕为由,要求阿丰给钱。
法官表示,小美仅凭空言否认指控,说词又与事证不符,最终不采信她的说词,并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712万余元所得全部没收,另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