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视盼争取「国际影音平台」 李永得:须依「采购法」规定走

文化部长李永得。(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文化部去年底原委托公视执行「国际影音平台」一案,却因过程中有争议,后改委托中央社执行,而半年后此事件峰回路转,公视昨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将争取经营国际影音平台。对此,文化部部长李永得今(26日)表示,文化部表示尊重且乐观其成,但强调,该笔预算编列为业务费须依「采购法」规定走。

李永得今日上午出席台湾师范大学「台湾文化的记忆与转译」联合计划成果,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时,针对公视有意争取「国际影音平台计划」一事,他回应,公视有意愿争取,文化部表示尊重且非常乐观其成,不过因为这笔预算,在立法院通过时,编列的性质是属于业务费,不是补助费,而业务费,所以它有采购法上一定的程序,这个程序究竟怎么走比较妥当、适当,将与相关采购法的主管单位研商当中,相信在短期内会决定最适当的方式

有媒体进一步询问,是否只要符合采购法,任何单位都可以来竞标?李永得说明,这现在还没有最后确定,因为这牵扯到法律上的解释或适用,必须跟主管单位作最后确认,因为采购法现在有很多改变,有公开招标、最有利标、限制性招标等等,看看哪种方式最适合,经征询后会做最后的决定。

至于是否为直接委托?李永得直言,「直接委托现在是不可能,因为这个东西必须要根据采购法上相关规定」。李永得以强调,各界有不同的意见,文化部将依相关的法令来处理,另外,不管是哪个单位,文化部一定是充分尊重媒体自主权,不会是政府的委托以后就变成政府宣传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