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过期未发、中高层连遭解聘,庚星股份新旧管理层冲突升级
近半月以来,上市公司庚星股份(600753.SH)新旧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在公章抢夺事件后,交接不畅的影响波及至公司业务管理层及普通员工,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遭解聘、员工工资未能如期发放。
9月13日,庚星股份原高管向第一财经透露,目前员工8月的工资未能按时发放,公司内部仍在协商解决中。记者9月12日从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庚星股份的确存在未按期发放员工工资的情况,针对此事已与公司新管理层进行了座谈调解,因该公司内部还在协商,暂时也无法确定后续工资发放时间。
对于员工工资无法按期发放的原因,该公司新总经理蒋彬彬此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由于财务部至今仍未办理银行U盾、凭证等重要物件交接,新管理层对财务无法掌控,因此无法支付工资。
庚星股份工作地点也“一分为二”。在“抢公章”事件发生次日,该公司新总经理等人被拦在公司门外,之后庚星股份便公告变更了新的办公地点及投资者联系电话,新管理层要求员工至新地址打考勤办公。据了解,涉及员工约有三十多人,接近三分之二的员工去了新地址,部分留在原地办公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已收到解聘通知。
而管理层“大换血”、公章证照交接不畅、员工被动卷入风波,让庚星股份的业务也受到较大影响,目前基本处于停摆状态。此外,公司关系新旧董事会成员任免的股东大会决议,遭到二股东诉讼质疑,目前涉诉案件仍在受理中。
管理层交锋波及员工
庚星股份新旧管理层之间的交锋,目前持续已有数月,双方发生管理层更换以及公章、证照交接冲突之际,正好临近公司发放员工工资的日期。
据庚星股份原高管林雨(化名)透露,交接冲突事件发生后,公司原负责财务的高管,已在9月4日就员工工资发放,与新管理层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方案。目前,双方也仍在继续协商。
据了解,该公司原分管财务高管称,他已于8月25日着手安排9月10日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以及2024年中秋、国庆以及三季度员工生日福利发放。8月28日晚间,公司发生公章抢夺事件,当晚该高管被通知免除其职务。之后,公司新董事长要求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冻结。因此,该原高管称其无权再处理按时发放8月份员工工资及资金调拨。
上述庚星股份原分管财务高管曾提及,考虑新管理层提出资金汇入多家子公司可能会发生被无故挪用的情况,为打消大股东对资金安全的顾虑,号召公司同事向人力部门及新管理层,就8月的工资发放共同提出建议方案,其中工资部分由大股东浙江海歆直接代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发放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及个税部分则由浙江海歆向相关公司社保公积金账户汇入所需资金。
对此,蒋彬彬声称,由于部分原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负责人设置人为障碍,拒不配合移交子公司公章,导致交接工作迟迟无法顺利完成,严重影响了资金收付,因此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到指定办公地点交接工作与资料,避免员工薪资、社保公积金及相关福利的发放受到不利影响。而上述原财务高管则称,他收到庚星股份出具的办公地址说明,每天都在指定地点正常打卡工作,没有人与其沟通解除职务的补偿方案和工作交接安排。
9月10日,第一财经记者再次向庚星股份原高管了解工资发放进展,林雨称,员工工资仍未发放,前一日晚间员工收到了工资延发的通知。通知称,因部分员工未按要求到岗,且至今仍未办理银行U盾等重要物件的移交,导致目前上市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结余情况不明确、资金收支业务无法开展,8月份的员工工资及社保公积金发放将因此受到影响。另外,工资代付等替代方案的合规性与可行性仍需论证,故存在员工工资及社保公积金迟发的可能。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需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目前庚星股份8月员工工资未按时发放,如公司员工不愿等内部协商,可以到闵行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立案或申请劳动仲裁。
多名中高层管理人员遭解聘
除了工资未能如期发放,去哪里打考勤上班,也是庚星股份公司员工近期遇到的难题,部分管理人员因未到新地址办公遭到解约。
9月2日,庚星股份公告称,该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办公地址由原来中庚环球创意中心变更至闵行区吴中路1819号虹桥1819办公楼。地址变更后,新管理层要求员工到新地址打卡上班。
据林雨透露,公司员工此前也收到了庚星股份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盖有公章的办公地址通知,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一律在中庚环球创意中心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
“很多员工第一天都没去新地址办公,但为了不让员工为难,就让各个部门基层员工第二天都过去,中高层管理人员留在原办公地点。”林雨说,一方面是大家确实收到了两份通知,不知该去哪儿,员工都比较为难;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所有设备、业务合同、财务凭证等核心资产都还在原办公地点,管理人员有必要留在这边看护,如果因为离开导致重要资料丢失,担不起这个责任。
据了解,9月5日晚,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因未到新的指定地点办公,收到了新管理层的无责解约通知,并要求相关人员于次日前办理工作交接与离职手续。其中包括战略综合中心总经理、财务金融中心总监、供应链业务总监和数据科技中心总监等公司核心岗位管理人员。
第一财经向蒋彬彬了解情况时,他称,当天确实发了一批解约通知书,是针对中层管理人员的,此前公司已公告变更了新的办公地址,并要求员工到新地址打卡上班,上述人员已经连续三天不去,期间也向他们发了限时到岗通知书,并找熟悉的员工去劝解,但他们还是不理,因此只能解除相关人员劳动关系。
庚星股份原总经理则对第一财经表示,自公司股权今年被法拍后,就已有大批员工被辞退或自行离职,截至目前,公司全体员工仅剩三十多人。根据庚星股份2023年年报披露,该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数量为127人,减少人数接近百人。
“公章抢夺”双方各执一词
无论是员工工资迟发,还是中高层管理人员遭解约,争议的核心仍是新旧管理层更替、公司公章、证照以及工作交接等存在矛盾。
今年3月,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海歆”)出资近4亿元,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庚星股份24.1%股份,成为其新控股股东。6月,浙江海歆便计划改组公司董事会,罢免原管理团队,遭到原管理层反对。
7月31日,浙江海歆自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罢免原董事会成员及补选新董事的议案。8月28日庚星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解聘了公司原总经理、董秘和副总经理三位高管职务,当晚新旧管理层之间便发生了公章抢夺事件。
但对于公章抢夺一事,双方还是各执一词。庚星股份原总经理汤永庐对第一财经说,当天,董事会上新任管理层人员并未提及要进行交接,会后对公司部门员工进行围堵,强行要求人力、财务等部门提供资料,要求行政部门把公章、证照拿出来给他们看下,看了约三个小时后,就叫了一批外面的人来抢夺公司公章、证照。为了阻拦对方强行将公章带出公司,双方发生了争抢。
林雨也称,当天会后新管理层提出交接诉求,原管理层人员表示上市公司资产交接需要提供交接清单,并有明确的交接人、接收人以及监交人,双方进行一个正式的交接。因此,当天晚上,原管理层表示暂不交接,新管理层人员就提出先核对公章、资料,后来从外面来了一批陌生面孔从保管公章的员工手中抢走两箱资料,通知安保人员来的时候未能拦下,后来原管理层报警,在警察制止下才暂停抢夺。
蒋彬彬则称,当天董事会结束后,他向原总经理提出要进行交接,但对方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要之后再来交接,另外两名高管休假不在公司。后来,他要求公章管理员将公章拿出来先进行清点确认,如清点无误,晚点再来移交也可以。
“在清点过程中,我发现上市公司和一个主要的业务公司公章已经不在了,询问公章为何不在,移交给了谁,公章管理员答不上来,我作为新的管理层,要求他把其他公章移交给我,方便更好的保存,不要到时候过两天我移交的时候,一枚公章都没有了。”蒋彬彬称,他也以总经理身份签署了移交清单。关于上述“一批外面的人”,他称是对方叫来的保安,阻拦他们进行交接。
这场公章争夺的背后,是新旧管理层更替过程中,双方的诉求未能达成一致。林雨称,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他们也知道会有高管更换,但希望双方可以平稳交接,并对原管理层员工免职后的工作安排、如发生员工解约,如何进行赔偿形成方案。但新管理层从罢免原高管到要求进行工作交接过程中,一直忽视原管理层的诉求,未提出相关方案。
蒋彬彬称,原管理成员在明显拖延交接,还有高管故意请长假避开交接。除了前述因未按要求考勤对员工作出了解约,在此之前,新管理层只是对原管理层进行了职务罢免,未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涉及员工赔偿问题。另外,应该由离任方向接任方提供交接清单、交接工作范围等,如不配合交接或违反公司制度,则会按劳动法或公司规定作其他处理。
二股东“参战”,起诉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新任管理层的人事任免程序,是否合规、接任员工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等,原高管团队也提出了质疑。
第一财经采访法务、律师等专业人士了解到,要厘清双方在上述种种冲突中的孰是孰非,需要回归到罢免公司旧管理层、选举新管理层的程序是否合规。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上市公司管理层变更,可能涉及到中小股东保护问题,不能随意进行更换,要遵循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按照法定要求和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执行。
根据庚星股份公告,浙江海歆于7月31日自行召集了庚星股份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达到50.28%。当日,庚星股份原9名董事中只有2人出席,原3名监事只有1人出席。这场股东大会,通过了罢免原董事长梁衍锋、原总经理汤永庐等人的董事职务,并补选蒋彬彬、季金华等人进入董事会的议案。
但在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8月16日,二股东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瑞善”)将庚星股份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上述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福建瑞善称,庚星股份在召开案涉股东大会及作出决议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形,包括案涉股东大会中的选举相关董事的议案前提是罢免相关董事的议案获表决通过,客观上导致了选举董事的议案无法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另外,案涉股东大会在选举独立董事过程中违反必要的程序规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约定。
“案涉股东大会决议无故罢免公司董事、监事,且提名了前期均未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及决策的连续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可能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利益。” 福建瑞善称。
庚星股份则称,公司针对上述涉诉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情形,福建瑞善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诉讼权利。
目前涉诉案件仍在受理中,根据公开信息,该案件将于9月20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