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公寓竟是违建 法院:出卖人返还购房款

中工网讯 提起商住两用的双层loft公寓,颇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之感。然而,有业主发现,自己购买的复式loft公寓竟是违建。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相关买房房产纠纷案。

2017年8月,贾某通过广告了解到广州市区某黄金地段有商住两用的双层loft公寓销售。在参观了精装修的样板房后,贾某当即支付定金十万元,认购了其中一套房屋。之后,贾某与出卖人曾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附件包含《平面图》《房间配置清单》。

2018年9月,贾某付清全部购房款并取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1月,贾某验收房屋时,却发现曾某实际交付的房屋存在面积不足、装饰装修与约定不符等问题。同时,贾某又通过网络了解到自己所购房屋的所在项目存在违法建设。

原来,房屋的出卖人曾某将该房屋所在楼层的商用办公用房进行了拆除重建,并将物业重新间隔变为多个“商住两用”公寓进行出售。行政主管部门在2018年已对曾某的违法改建行为进行认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改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恢复房屋原状。

贾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曾某退还购房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贾某与曾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交易房屋为二层结构,且具备居住使用功能。但案涉房屋所谓的“双层loft”结构及“商住两用”功能实际是曾某通过违法加建行为所实现的。违法建设依法应予以拆除,因此,贾某购买“商住两用双层loft公寓”的合同目的显然无法实现。

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曾某向贾某返还全部购房款。曾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王君 胡润生)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