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迹文萌楼限期未改善 屋主神隐摆烂

古迹文萌楼6年前被林姓屋主买下,却未好好维护修缮古迹,致使房屋损坏严重。(陈燕珩摄)

文资委员现勘发现,文萌楼环境破败、管线杂乱、屋顶渗水等问题,今复查仍未改善。(陈燕珩摄)

文萌楼2楼为住户使用,应有煮食行为,为避免破坏古迹,委员要求加装防火设备。(陈燕珩摄)

早期为公娼馆的市定古迹文萌楼,6年前被林姓屋主买下,却未好好维护修缮古迹,致使文萌楼损坏严重。北市文化局6月访勘,发现8大管理缺失,限期2个内改善,并提送修复再利用计划,不料上月到期屋主仍无作为,今文资委员再度会勘,发现屋况未改善,将依文资法加重罚锾,并考虑强制征收。

文萌楼1楼为妓运团体日日春协会据点,2楼则租给原屋主林老先生居住,现屋主林小姐买下文萌楼后,控告日日春不当占用,日前最高法院判决定谳,要求日日春迁出,搬迁时间还未定。文化局要求屋主,不能再以房屋遭占为由,消极维护古迹,6月偕同文资委员现勘,指出管理缺失要求改善。

今上午再度现勘复查,不过委员发现,包括环境破败、管线杂乱、屋顶渗水、应设置防潮设备、防火设备等问题,2个月来几乎未改善。林姓屋主今未现身,仅委托另名代表到场,但该名代表针对购屋时间、改善作为、与住户合约内容等,竟一问三不知,仅说要询问公司,再与屋主确认。

委员詹添全表示,从屋况看起来,屋主接手到现在,应该从来没修理过,房屋裂缝很宽,未见修补痕迹;委员刘淑音向日日春确认,这2个月内屋主是否有改善缺失,日日春协会秘书郭姵妤表示,每天都有人排班轮守,从未看到屋主有任何修缮动作。

文化局副局长田玮说明,文萌楼现况与当年指定时落差太大,所有权人长期未尽管理维护之责,文化局2014年已依《文资法》开罚30万元,屋主总以日日春没搬走为由不修,但访视发现,2楼屋况比日日春所在的1楼更糟,这早已不是理由。

田玮表示,6月现勘列出缺失,要求2月内提出管理维护计划,屋主在期限内并未提送,今天复查后会决定是否展延期限,或依《文资法》开罚30到200万,甚至可能依28条强制征收,由市府价购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