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运古迹文萌楼争议 日日春再砲轰柯市府承诺跳票
北市大同区文萌楼曾是公娼执业场所,后来为妓运团体日日春协会视为台湾娼妓去污名基地,但拥有文萌楼的屋主却提告要求承租的日日春迁出文萌楼,日日春虽在最高法院获发回更审,但高院更一审23日仍判日日春败诉须迁出还屋,全案可上诉,日日春随后砲轰柯市府选前承诺的公办都更和市府征收承诺都跳票。
▲北市妓运古迹文萌楼之争,高院更一审日日春再败诉,日日春协会砲轰柯市府选前承诺跳票。(图/记者孙曜樟摄)
日日春协会表示,林丽萍在民国100年出资330万元以刘顺发名义,买下文萌楼地上权即由他出面控告承租户日日春协会,在面对更审这样的宣判结果,并不意外,虽然去年底最高法院判日日春胜诉,但是我们深知被迫迁出文萌楼的文资危机依然没有解除。
很遗憾台湾的司法体系与法官仍然是保守的,在面对公益与私利冲突时,选择站在私利的一方,文萌楼的争议被限缩成「私人财产的民事争议」,而非涉及「公共文化资产的危机」,高等法院为「谋私利、害公益」的护航结果,实质上就是让投机客可以更有恃无恐,拿着「私有财产权」继续挟持古迹。
当日日春与公娼精神被驱赶出妓运古迹,实际上,不用待里长「废古迹」,未来可预见的迫迁,也就让古迹的价值一并废了,而本应积极作为的行政主管机关文化局,则躲在所谓「私权争议」背后,放18年来打拼下来的妓运古迹毁于一旦。
日日春随后也砲轰柯市府选前曾提文萌楼可透过公办都更或市府征收进行改变,但是却在当选后所有承诺一一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