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热、呆瓜条款发威 证期局示警
「归入权」是证交法从1988年参考美国引入的规定,据证交法157条及第62条第3项准用第157条规定,上市柜(含兴柜)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分超过10%的股东(即内部人),对公司的上市股票,如于取得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或于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进,并因而获得利益者,公司应请求将其利益归于公司。证交所、柜买中心每半年会把相关资料交给投保中心执行。
黄厚铭指出,归入权会与股市行情热络有关,就过往经验来看,股市活络时就会增加。像2021年股市热、去年股市冷就很明显,2021年应行使案件总数达307件、金额达2.14亿元,而去年应行使案件数达281件、金额达7,672万元。
黄厚铭指出,归入权每半年统计一次。经统计自1994年下半年度至去年下半年度止应行使归入权案件共计9,172件,截至今年度第二季执行情形,结案总数9,092件,总结案金额50亿6,184万9,440元,平均每年执行1至2亿元。
虽然此法出炉很久,为何还是许多人会违规,黄厚铭分析,所谓内部人包括: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股东,也就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算,于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获有利益者都要将利益归于公司,许多人常会漏算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部份。因此,公司要通告这些人依规定缴交获利,不返还的话公司可提诉讼。
黄厚铭指出,由于近期股市交易热络,特别提醒各上市柜公司内部人买卖所属公司股票前应留意相关规定,为促使内部人能更进一步了解公司内部人股权交易相关法令规定,证交所及柜买中心每年均于北、中、南各地举办多场内部人股权交易法律遵循宣导说明会,上市柜(含兴柜)公司内部人可于前揭两单位网站获悉相关说明会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