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定位先厘清 只防弊或鼓励发展?

台湾究竟要不要把虚拟资产当成一个可被鼓励发展的产业,要不要纳入「战略」产业?专法是要健全产业发展,还是只要防弊?是虚拟资产管理条例还是虚拟资产投资人保护法?这些重要方向必须先确定,才能落实在法条当中。

再者,若要用管理银行、保险、证券的高度监理态度,去管理虚拟资产,要求最低资本额、高流动性、提存准备金、高标准资安及内控、月月申报各类报表,再加上认识客户(KYC)、确认风险(KYP),若还要录音录影、想办法降低客诉,一套管理下来,恐怕也是扼杀多于发展,一个新科技商品,若用传统金融思维去监管,可能如新创业者担心的,会将创意与商机扼杀在摇篮里。

另外,虚拟资产是否要当成合法投资标的,有没有投资价值,还是要当成可支付的工具,与法定货币的关系如何界定,什么标准可以上架投资,要不要限制投资人资格或投资额度?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不愿意被正式纳入金管会监管,但若不监管,就只是经济部公司登记下的一般行业,没有产业发展政策,就如同地下商品般,一有负面消息,形象就可能被重创,甚至被投资人挤兑,影响平台流动性。

另一个可讨论的重点,台湾要不要管理或发展虚拟资产,与台湾的区块链技术可否划上等号?若正式纳管,就会有市场、有资金进来投资吗?就能留住高科技人才?甚至提升台湾在区域间的战略地位吗?

由于虚拟资产随时都有新名词、新技术、新话题或新商品,外界讨论也常「混为一谈」,比特币、稳定币、CBDC、NFT、ICO、STO傻傻分不清,恐需要更多的教育,让台湾大众先知道怎么回事,再来讨论下一步该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