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子岭知名饭店泡汤!儿惊见父漂温泉池溺毙 怒求偿330万吞败

▲彭姓老翁在某关子岭温泉池内溺水送医不治,业者和员工挨告,法官判他们无过失免赔。(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郭玗洁/台南报导

彭姓父子前往台南关子岭一家知名3星温泉饭店泡汤,两人分别泡不同浴池,儿子泡完汤后等不到父亲,搜寻后惊见彭父面朝下、漂浮在温泉池内,送医抢救仍不治死亡。彭父的3名子女认为,当时李姓员工担任浴场卫生检查人员,在他们泡汤期间巡视至少5次,却没发现彭父溺水,显有过失,怒将李男连同业者告上法院,连带求偿共330万元。台南地院检视相关证据,认为李男和业者没有过失,判彭父子女败诉。

判决指出,彭姓父子于下午1点30分,到台南关子岭某知名温泉饭店泡汤,两人使用不同浴池,不料儿子泡完汤后,到温泉浴场外等彭父,却一直不见彭父人影,直到4点31分他拨打彭父手机仍无人接听,随即四处搜寻,竟发现彭父面朝下漂浮在裸汤大众池内,经现场抢救并送医急救无效后死亡,死因判定为窒息、溺水。

案发后彭男的3名子女提告,主张该温泉会馆有SPA区卫生检查人员,每隔30分钟应定时巡视温泉浴场,案发时正由李姓员工负责,然而李男巡视至少5次,却都没发现父亲溺水,错过黄金救援时间,显有疏失,向李男求偿医疗费、丧葬费共28万9470元外,3人再合计求偿301万530元精神抚慰金,共求偿330万元。另温泉酒店和李男为雇佣关系,也因负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时业者和李男则表示,依照现行相关法规,并无要求温泉营业场所应设置救生员、派员定期巡查等规范,也没要求大众浴池需派专人驻守。李男也非救生员,只是负责SPA区的卫生清洁巡视工作。又因该温泉浴场为男性裸池,为了怕客人不舒服,巡查人员并不会下水进行巡查,且该温泉浴场为泥浆温泉池,若非近距离靠近浴池查看,很难发现浴池内的人影,连现场温泉内的其他客人都没发现彭父正窒息漂浮在浴池中,巡视人员更难发现。另浴池有设置入池流程告示板、求救铃及注意事项等警语,已善尽告知义务。。

法官检视解剖报告书,发现彭父鼻咽蝶窦内有2毫升液体,需考量他于泡汤过程中因周围的水蒸气过多,吸入导致溺水、窒息,为意外死亡。另彭父在案发前正常泡汤、甚至有咀嚼食物的行为,直到事故发生前15分钟才沉入池中,而李男每30分钟定时巡视,因而彭父在他巡查隔间或没入浴池溺毙,为不幸的意外,难认李男有任何疏失。

法官指出,彭父本身因主动脉血管瘤放有支架,也是末期肾病变患者,彭父及子女应知道泡温泉得承担相当风险,而业者在男性裸汤入口处,设有「裸体泡汤礼仪」,载明「患有心脏病、肺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其他循环系统障碍等慢性疾病者,应依照医师指示入浴」等语,既已依法设置相关警语,又派员定时作卫生巡查工作,已符合法规,也无过失,判业者和李姓员工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