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修正 退將等3人共諜案高分院仍裁押禁見

祝姓男子、刘姓陆军退役上校、孙姓海军退役少将涉共谍案,3人羁押禁见。国安法发展组织罪第一审管辖权今天起改属高等法院,高雄高分检提讯3人,高雄高分院下午裁定羁押禁见。

法务部今天表示,国家安全法部分修正条文今天施行,发展组织罪第一审管辖权改属于高等法院,29起侦办中的发展组织案移由二审侦办,并纳入军事采购禁用大陆制赝品的处罚规定。

祝男、刘姓陆军退役上校、孙姓海军退役少将涉共谍案,桥头地检署不服祝男等3人交保日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11月17日裁定抗告成功,撤销发回桥头地方法院重新审理。桥头地院11月19日改裁定3人羁押禁见。

国安法部分修正条文今天施行,发展组织罪第一审管辖权改属于二审的高等法院管辖,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提讯3人,并依法重新声请羁押,高雄高分院合议庭下午裁定3人羁押禁见。

全案起于与军方交好的黄埔联谊会会长祝男、高雄市退伍军人协会理事长刘姓陆军退役上校、孙姓海军退役少将等3人遭中共势力吸收后,自民国106年至今年间,长期物色引介国军特定阶级、军种退役的高阶军官赴中国及美国等地接受落地招待,提供对岸拉拢、吸收机会,并宣传「和平统一」及「一国两制」等统战思想。

检方初估至少有数十名退役军官曾受招待,约谈超过20名退役将领包含上将、中将等人。检方讯后,认定祝男等3人已涉违反国安法、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等罪嫌,向桥头地院声押禁见。

桥头地院法官11月11日依3人无勾串逃亡之虞,以提出保证金及限制出境出海方式就能防范3名被告逃亡,因此裁定祝男、刘男新台币50万元交保,以及孙男60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