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因公保險理賠擬調高 一般勤務7百萬特殊勤務2千萬

国防部今天向立法院报告表示,国防部已拟定「国军团体意外保险办法」草案。图为示意。图/取自中华民国陆军脸书粉专;来源/国防部青年日报社

立委提案建议,将国军未致死亡或身心障碍的伤病意外纳入保险机制予以保障。国防部回复表示,国防部已拟定「国军团体意外保险办法」草案,拟将现行国军「一般勤务」因公保险理赔金额,由350万元调高为700万元;「特殊勤务」保险理赔金额1000万元调高为2000万元,以强化全体国军官兵执行救灾、落实战训本务权益保障。

国民党立委江启臣、陈以信与廖婉汝在立法院提案表示,有鉴于军人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军人保险给付项目仅有「死亡、身心障碍、退伍、育婴留职停薪及眷属丧葬」5项,未致死亡或身心障碍的伤病意外不在保险给付范围之中,但训练伤病意外,是平时国军官兵最可能遭遇的状况,若能有保险机制予以保障,可协助减轻因伤病意外造成的经济压力。

国防部回应表示,军方邀集相关112年11月2日邀集台银人寿保险公司与擎天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成精算团队进行研讨,完成「军人保险新增伤病意外给付项目」精算财务可行性评估报告。

国防部说,参考台银人寿保险公司「军人团体一年期综合保险」,将「意外伤害医疗给付」及「重大烧烫伤给付」纳入军人保险给付项目,其中「意外伤害医疗给付」采实支实付限额4万元或住院日额1200元二择一, 「重大烧烫伤给付」理赔保险金最高50万元。评估增加前2种给付项目后的军人保险财务影响,包含保险费率、政府负担及官兵负担保险费。

国防部表示,精算团队评估结果,未来平准保险费率为10.01%,若加入 「意外伤害医疗给付」 分项费率0.39%, 「重大烧烫伤给付」分项费0.03%,调整后未来平准保险费率为10.43%,与现行费率9.94%相较,增加0.49个百分点2,经估算每年所需增加保险费2亿4207万元。

但国防部表示,目前国军官兵因公受伤期间,无论赴国军医院或公、私立医疗院所就医,已分别依「国军医疗院所就医优惠减免实施规定」及「国军官兵因公负伤医疗费用补助规定」等规范,减免或补助就医期间医疗费用,使大部分缴费单据金额为零,无法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支实付」医疗险定义,由军人保险给付保险理赔金,以实质发挥保障功效。

国防部表示,已于今年11月3日召开 「国军团体意外保险制度策进研商会议,拟定「国军团体意外保险办法」草案,参考「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意外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与「警察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修正方向,将现行「一般勤务」因公保险理赔金额 350 万元调高为 700万元;「特殊勤务」保险理赔金额 1000 万元调高为 2000 万元,以强化全体国军官兵执行救灾、落实战训本务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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