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101年起要课税 志愿役勤务加给调高
国军官兵从民国101年1月1日起取消免税,102年后必须开始申报个人所得税,为降低冲击,国防部已从102年起调整志愿役勤务加给,除将级军官外,大部分官士兵不至于因为必须纳税而受到影响。
▼军人要课税,将官级影响最大。图为马英九总统出席国军将官晋升典礼资料画面。(图/军闻社提供)
基于租税公平及合理税制,国军官兵102年起开始申报所得税,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31日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免税取消后,造成军人实质所得减少,国防部依照行政院指导,调整志愿役勤务加给的方式,来作为主要配套措施。
罗绍和指出,配套措施主要以「不减少大部分官兵纳税后薪资所得」为原则,来彰显国家照顾军人及其家属生活的一贯立场。
因此自101年1月1日起,调整志愿役勤务加给,将级军官不调整,校官、尉官、士官长、士官及上等兵每月调增新台币2000元,一等兵及二等兵调增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