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台中党部收归市有 每月需缴12万多使用补偿金
行政院党产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现址土地及建物是不当党产,收归市有。(张亦惠摄)
行政院党产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现址土地及建物是不当党产,台中市政府地政局30日已将产权登记为市有,由财政局管理。财政局长游丽玲表示,党部占用需缴交使用补偿金,每月约12万元。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主委颜文正表示,都有资料可证明当时合法取得,会捍卫权利到底。
颜文正表示,党部的土地及建物已使用超过30年,当年台中市府编补偿金给党部搬迁,且经台中市议会通过,不懂为何现在变「不当取得」,已提行政诉讼,捍卫权利。
台中市财政局长游丽玲表示,占用使用补偿金分为土地跟建物,土地使用补偿金计算以申报地价5%计算,房屋则以评定现值10%计算,计算下来1个月需缴12万131元给市府。
游丽玲说,使用补偿金是每年1月跟7月会寄出缴款通知,若未缴会按照程序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