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医委会呼叫「3+11」范云 维护女权不该双标、沦为政治工具

民进党立委范云。 (资料照片)

对于近年发生的林秉枢案、丁允恭案、「诺富特3+11案」、「某教师性侵疑云」,国民党医疗委员会质疑民进党立委范云,如果对女权的关怀,还要依据颜色与光谱来决定力道,这样的女权岂不是就沦为政治工具?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指出,去(110)年11月下旬,媒体报导林秉枢殴打女性立委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暴力事件曝光后,自诩为女权研究者的范云却异常地低调,似乎非常避讳此事,甚至在媒体披露范云列名在林秉枢母亲告别式的贵宾名单中,以及与林秉枢同在米其林一星餐厅饭局上现身并合照等事情,她都处处回避、解释不清,令民众充满无限遐想。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质疑,市民不禁要问,范云的角色是不是出现冲突?她口中的捍卫女权是真心?还是有目的性?差点忘了,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与女友在办公室发生性行为,还逼其堕胎等事件,以及立委王定宇涉及不伦的桃色风波,范云竟还给女权范围设下严谨的结界,就像被封印般,完全不敢为女权发声!难道女权遇到「绿色」就要退让吗?难道对于女权的维护,以及对于正义的坚持,只要遇到颜色不对,就无法「吾道一以贯之」吗?

另外,国民党医疗委员会进一步说,去(110)年4月间爆发「诺富特」疫情破口事件,造成无数台湾民众重病与死亡,各界一片挞伐并指摘祸首就是范云,并提出其竟在没有任何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强制介入将机师与机组员的检疫隔离时间,由「5+9」下修为「3+11」,并与陈时中、郑文灿等人上演一出「本土的木马屠城记」,让新冠病毒大举入侵台湾。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痛批,面对举国媒体与市民的责难,范云从未就此事向国人道歉,更不要谈论是否要负政治责任,本会认为,民意代表不仅还要讲究科学、实事求是,还要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着想,以民众为本位,眼中不能只有政治利益!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披露,近日范云又以20多年前的某台中教师性侵疑云,拚命打击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与法制局,明明是单纯性平调查合并司法调查事件,她硬是要搞成政治事件。教育局认为该教师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范云却说没有尊重该案女性的意见。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直言,被移送的对象是教师,司法查办的对象也是该名教师,权益影响最大的应该是该名教师,范云为何不悦?而所谓的「尊重当事人意愿才能移送司法侦办」,更是与法律规定不符!当年立法院为了保护妨害性自主之被害人免受各方压力,才修法改为非告诉乃论之罪!难道范云都状况外吗?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强调,涉及公诉罪的刑案,公务员依法就有告发犯罪的义务,若不告发,难道要叫基层公务员背负保庇罪犯的责任吗?他们可都没有民进党的党证做护身符耶!既然本案控诉者都愿意出面指证历历,又为何又不允许司法权介入?难道是害怕好不容易搭建的秀场舞台被司法抢走吗?

此外,国民党医疗委员会也说,法律明定追诉权时效的认定权在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控诉者,更不是范云,既然要依法相绳、严惩恶徒,就该依法侦查审理,即便超过追诉期,也该是由司法认定,怎可以未审先判呢?请问法治国家,司法都没做出认定前,我们就能众口铄金认定该教师的所有犯罪事实吗?就可以自己宣告过了追诉权时效吗?就可以不用经过正当法律程序的侦查审理吗?对于已经判决死刑定谳的被告,范云不去要求执行死刑,难道也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吗?

检察官不受到移送事实的拘束,可以扩大侦办以厘清事实。台湾每年都有不少妨害性自主或性骚扰的案件。国民党医疗委员会更质疑,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都不用调查,单凭控诉者一方之言就直接认定事实的全貌吗?我们不是法治国家吗?不该严谨调查证据、勿枉勿纵吗?以「八里妈妈嘴命案」为例,如果没有司法的抽丝剥茧,找出最后事实的真相,单凭行政机关的调查与几位出面指控的证人,就会造成严重的错判!因此,移送司法才是保障人权、维护正义的程序,请范云遵守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律!

国民党医疗委员会呼吁范云,恳请依照法律规章办事,按照科学实证说话,心中不要只有党籍颜色,而要有国家人民!也期盼范云能早日洗刷3+11的污点,以及处事双标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