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新里程碑!桶屍案缺直接證據 酒店女殺人判27年半

台中神冈桶尸案本周起由台中地院国民法庭密集审理,检方起诉曾任酒店小姐的蔡姓女子因金钱、感情纠纷,杀害陈姓男友灌水泥封尸,对蔡求刑25至27年,蔡女遭收押至今1年3个月仍坚称无罪,国民法官今依杀人等4罪判蔡27年6月,因本案缺乏直接证据仍重判,创下国民法官新制1项里程碑。

本案由台中地院庭长刘丽瑛担任审判长兼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王振佑、徐焕渊,及6位国民法官组成合议庭,本周一展开密集审理、传证及辩论,今下午2点合议庭宣判,杀人判18年褫夺公权10年、盗用他人电信设备3年、伪造文书2年、弃尸5年,4罪应执行27年6月。

全案起因于,台中丰原分局2022年10月26日在神冈区1处铁皮工厂发现桶尸,经确认死者为2019年3月就通报失踪的陈姓男子,检警锁定陈失踪前仍和在酒店上班的蔡女(34岁)入住汽车旅馆,随后就人间蒸发,清查发现蔡曾购买塑胶桶、搅拌器,认为蔡嫌疑重大,依杀人、弃尸等罪嫌起诉她。

但本案年代久远、又缺乏关键的直接证据,台中地检署起诉证据,是以蔡女承租桶尸所在地的神冈厂房,且蔡事前购买打浆电钻、保洁垫、塑胶袋,和陈遭弃尸物品相符,且陈失踪后蔡盗用他电话传给陈的女儿、于债务和解书上伪签陈姓名,制造陈仍在世假象。

昨天开庭时,死者陈男的妹妹泪控蔡女害他们家破人亡,并直言哥哥失踪这5年多,唯一支撑家人的力量就是「希望司法能判蔡女死刑」;公诉检察官表示,盘点刑法第57条全无减刑因子,建议量处蔡女25至27年徒刑,蔡女则坚称「我没做的事就是没有」主张无罪。

蔡女(右)被法院收押至今1年3个多月。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