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星驿违反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被罚180万,曾因跳码直接影响新大陆业绩
近日,根据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通星驿")因违反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警告,并处罚款180万元。同时,时任国通星驿副总经理、总经理施某扬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3月27日。
1月22日,央行贵州省分行公布数则行政处罚公示表,国通星驿因KYC不利被罚。
罚单显示,国通星驿贵州分公司因对可疑交易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按协议规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履行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没收违法所得4.122万元,罚款9万元。这也是央行贵州省分行今年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今年1月5日,央行甘肃省分行公布的开年首张罚单,落在了国通星驿甘肃分公司身上。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特约商户本地化经营和管理不到位,该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56万元。
去年12月,国通星驿广西分公司因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被罚款3万元。去年6月,国通星驿因存在"为不满足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收单服务"的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1.99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
国通星驿还在2021年因12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1万元,并处6710万元天价罚款。
据工商信息,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于2012年获支付牌照,公司注资为3亿元,可从事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目前,国通星驿的主营业务是向商户提供银行卡支付、扫码支付、NFC支付、刷脸支付等综合支付服务,围绕"星驿付"、"星通宝"、"陆POS"、"小陆"、"星支付"、"星驿伙伴"、"邮驿付"、"邮政便民服务站"等子品牌展业。上市公司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
另外,国通星驿因"跳码"事件需退还金额约7.56亿元,致使2022年净亏损8.23亿元,同比2021年的0.83亿元,下降约1091%。受此影响,2022年新大陆营收73.69亿元,同比下降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1亿元,较之2021年的7.04亿元,同比下降154.20%,由盈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