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等,山西信托被罚70万
蓝鲸新闻9月25日讯(记者 黄玉洁 张书维)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信托")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尽职管理不到位被罚70万元。
同时,时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的闫子尧,因对山西信托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据公司官网,山西信托前身为山西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1991年更名为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吸收合并太原市信托投资公司,增加了新的股东,重新登记改制为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又经过多次更名,最终变更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信托现注册资本13.57亿,其中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7%,太原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3%,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
据了解,山西信托控股股东山西金控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6.467亿元。
根据山西金控官网,其旗下全资及控股公司包括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汇集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小贷、要素交易、互联网金融、产业基金等金融业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山西金控总资产1137.99亿元,净资产348.08亿元。2024年上半年山西金控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29.54亿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32.76亿元减少9.83%;实现净利润2.89亿元,较上年同期3.97亿元减少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