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迪庆农村商业银行德钦支行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等,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钦支行被罚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迪金罚决字〔202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迪金罚决字〔2023〕7号
被处罚当事人
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钦支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