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建设银行一分行被罚款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分行因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不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未做到应延尽延;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罚款7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