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惨遭性侵离家!她饱受折磨19年 兽父竟还要她扶养

▲屏东狼父性侵女儿,19年后还不断请求女儿扶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国中女学生小安(化名)遭父亲性侵,导致身心重创逃家,在外游荡并出现自暴自弃的行为,和父亲鲜少连络。不料小安长大后,父亲却以年老无法工作为由,3度对她提告请求扶养费,经小安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义务,屏东地院判准,可抗告。

判决指出,小安(化名)在父母离婚后由父亲监护,不料隔年父亲就在住处对她伸出狼爪,趁凌晨小安熟睡时性侵她,吓得她当天就离家出走,从此未再与父亲同住。

没想到小安长大后,父亲却要求她扶养,小安虽在2020年获法律扶助基金会扶助,诉请免除扶养义务,但因为当时身心状态无法面对父亲而先行撤回,结果,父亲又在2022年请求给付扶养费,小安则提出性侵抗辩,父亲虽辩称误会但仍撤回扶养请求。直到去年父亲再度提告要求扶养,小安认为,父亲不仅未尽扶养责任,还性侵她,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对此,父亲辩称当时前妻想复合,经常到他住处睡觉,一日他被上司骂,回家后藉酒消愁,半夜将小安误认为前妻搂抱,只是想要玩玩也只有抱来抱去而已,只是猥亵而已。

法官认为,父亲现年70岁,名下财产约348万,是否无法维持生活已有疑虑,且他在小安未满16岁时侵犯她,导致小安身心重创逃家,在外失魂游荡,徬徨无助,出现自暴自弃、放弃自我的念头及行为,19年来仍饱受心灵折磨,而后父亲虽知道小安到哪间高中就读,也未透过其他方式尽扶养责任,判小安无须扶养父亲。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