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女对老师泼水还飙五字经 女师拉她撞到桌角惨赔32万换缓刑
高市某公立高中附设国中部陈姓女家政老师管教女学生致伤,和家长谈判时还亮出菜刀,遭家长提告。一审判陈女4月,高雄高雄分院审酌陈女愿意赔偿32万元和解,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市某国中女老师阻止女同学上课玩面粉,双方爆发口角冲突。女同学疑似不服管教、向老师泼水,气得老师把女同学拉出教室时造成女同学受伤。女同学家长赶到学校了解时,老师气得把菜刀放在桌上要跟家长谈判,家长不满提告。一审判老师4月,高雄高雄分院审酌老师愿意赔偿32万元和解,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
2020年10月23日下午,该名女同学在家政教室拿面粉跟同学嬉闹,女老师看到当场骂她「死小孩」。女同学不爽被管,回呛老师三字经、五字经,还朝桌面丢掷烤肉夹。
老师不让女同学扰乱上课秩序,把她叫到教室外训诫。女同学不服管教,不甩老师、直接回教室洗碗。老师不满学生态度差,跟进教室,却遭曾女泼水。
老师顿时理智线断裂,直接抓住女同学双手走出教室,过程中,女同学不慎摔倒撞到桌脚,导致右腰挫伤,在校园中引发不小骚动。
女老师事后在教师群组大吐苦水,强调学生「不尊重上课!学生暴力」、「上课中突然被攻击的感觉真的很恐怖」。事后女同学家长来学校了解冲突,老师气得直接放一把菜刀在桌上,女同学的家长吓得直接提告。
老师辩称,是女同学先泼她水又抓伤她手臂,她担心女同学情绪继续失控,会伤到她自己或其他同学,才会抓住她的手,女同学会滑倒纯粹是地板湿滑意外。老师的律师也辩称,此行为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难。
法官传唤学校主任及同学,认为老师行为激动,造成女同学心理伤害非轻,不构成正当防卫、紧急避难要件。审酌女同学因该事件压力大,很少再去学校上课,还需要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疗,老师无前科又有多次嘉奖纪录,仍依伤害罪判刑4月,不得易科罚金。
该案上诉至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原审量刑适当,审酌老师坦承犯行、愿意赔偿32万元和解,已知所警惕,法官宣告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