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遜研究所長:中國反分裂國家法與美一中政策相悖

中国订定「反分裂国家法」将满20年,美台机构共同举办国际研讨会,哈德逊研究所所长华特斯表示,该法与美方一中政策相悖,鉴于中国在印太区域的持续侵略与对台恶意,美国继续带头反对片面改变现状,至关重要。

哈德逊研究所中国中心与国防安全研究院今天举办「中国法律战与反分裂国家法对印太区域的危害国际研讨会」,由国防院执行长陈明祺主持,哈德逊研究所中国中心主任余茂春、前国防大学政战学院院长余宗基以及专家、学者与会。

哈德逊研究所所长华特斯(John Walters)透过预录影片表示,中共2005年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为持续扩大的法律战重要一环,旨在透过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非和平手段,建立统一台湾的虚假法律前例,此捏造言论与美方一中政策相悖。

他指出,「台湾关系法」明确规定,台湾未来将由和平方式决定,任何非和平手段解决紧张局势都是对区域安的威胁;美国自2005年来,已向台湾提供了价值超过250亿美元的防御武器,台湾的安全与现状为全球所关切。

华特斯示警,中国过去10年来大量投资现代化和扩大其军事能力,明显意图破坏现状,特别是破坏台湾的民主健全、开放经济、尊重人权和法治的现状,鉴于中国在印太区域的持续侵略以及对台恶意,美国继续带头反对片面改变现状,至关重要。

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致词则表示,政治走向独立是全球文明趋势,追求大一统是旧帝国时代农业思维,但中国坚持要吞灭台湾领土与主权,继2005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2018年修宪称台湾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日前又公布「惩治台独22条」,「我肯定是被死刑的」。

他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才成立,与中华民国台湾互不隶属长达74年,却以在1943年和1945年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宣称台湾主权,「毫无理由且厚颜无耻」;中华民国台湾政府有效治理、经济发展稳定,实行总统直选已达28年,符合国际法上主权独立国家政府的标准。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郭丹青(Donald Clarke)分析,「惩治台独22条」是中国反分裂国家法的意见文,而分裂国家也可依中国刑法治罪,意即「任何人在地球上的任何国家」宣扬台独思维都将触犯中国刑法。

哈德逊研究所中国中心主任余茂春致词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非常坏的政策,甚至根本不是一部法律;国防院执行长陈明祺则说,中共数月来运用海警、民兵对台湾施压,更企图以法律战让不正当的主权主张成为既定事实,对此提高韧性是最好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