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上市柜公司永续委员会成员必须有独立董事(郑明德)

本文作者认为,永续委员会成员不一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但至少要让独立董事担任成员。(中时资料照,季志翔摄)

近年,永续治理浪潮席卷全球企业界,台湾的金融机关及证券自律机构有注意到该趋势。去年3月底,金管会发布「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2023 年)」,推动上市柜公司设置永续委员会及永续长职务。今年3月底,为了让相关公司能遵循办理,证交所及柜台买卖中心参考国内外实务作法,进一步订定「○○股份有限公司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参考范例,其中第4条规定永续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应具备企业永续专业知识与能力。但该范例未强制规定独立董事是成员,这有缺憾,必须即刻修正。

独立董事是上市柜公司长期设置的职务,被视为健全公司治理的良善制度。前几年,虽然有很多位政治人物担任独立董事,且领极高的年薪,导致该制度被视为是公司的「门神」或「政商关系」的渊薮;但实际上,该制度一直有助于台湾在公司治理的国际评比中得分。且根据民间协会及财经媒体的调查,独立董事的薪资并不高,其中60%的年薪低于100万元,多居于50万元及100万元之间,而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权时,任务颇为繁重,还要负相当大的法律责任,没有外界想的那样轻松,特别是跟财务报表相关的工作。

既然制度上设计让独立董事担任监督的职能,上市柜公司的永续委员会成员未明订是独立董事,就让制度出现缺漏。同样根据前述调查,现行独立董事最关注的几个议题,其中一个就是「ESG永续经营」,其他还包括「财务报表的准确合理性」、「风险管理作业」、「内部稽核查察」与「资产处置及关系人交易」。独立董事有高度关注永续治理议题,却可能不是永续委员会的成员,会让其明显丧失监督公司运作的职能。当前,多数的上市柜公司仍未设置永续委员会,也未让独立董事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这个问题,建议金融机关及证券自律机构多加重视。

目前,上市柜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是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其执行业务范围内应保持其独立性,不得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之利害关系,同样多由独立董事组成。笔者建议,永续委员会成员也该采类似要求,不一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但至少要让独立董事担任成员。永续治理的目标不会自然达成,需要独立董事加以落实,让独立董事成为永续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这会更有利于深化上市柜公司的永续治理。

(作者为台北城市科技大学企业管理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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