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四剂战士申请国赔 阿中逃得了吗?(林清汶)
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右)质询卫福部长陈时中(中)。(取自国会频道)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日前公布,接种高端疫苗者如有出国需求,在接种28天后仍可施打其余3款国际认证疫苗,遭外界质疑混打有安全疑虑;对此,防疫指挥官陈时中连两天回应,「国家有法律、药害的相关救济制度,我无法负责」,引发外界炮轰;后来改称「所有相关政策,我们政务官都负政治责任」。依指挥中心最新统计,已有18名接种高端疫苗的国人混打其他疫苗,包括AZ有3人、BNT有6人、莫德纳9人。
高端疫苗未经完整试验程序且未经国际科学认证,即率尔施打在台湾77万民众手臂上,而今当疫情趋缓时民众要出国,却仅有4个国家采认,如此重大的政策疏失,指挥中心没有预先合理判断吗?且由于其他疫苗供给充足,民众对于施打高端疫苗转趋怯步,据报传出约24万剂将陆续在11月底陆续过期,此种浪费资源的决策,何人来承担?对于国产高端疫苗,政府及民进党倾全力捍卫,对反对党、媒体之诤言完全置若罔闻,乃落得如今的如此下场。民进党政府护高端所为何来,应给社会一个明白的交代。
所谓「错误的政策,比贪污还严重」,公务员贪污固然可恶,却仅止于个案;但错误的政策却可能殃及全民、世代子孙,后遗症不容小觑。依《公务员惩戒法》第9条「政务人员」(修正前谓之政务官,惩戒处分种类仅有撤职、申诫两种),2015年5月修正后得适用免除职务、撤职、剥夺、减少退休(职、伍)金、减俸、罚款及申诫之惩戒处分种类,以臻周全。《国家赔偿法》第2条3项:公务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赔偿义务机关对之有求偿权。
2012年4月江国庆案,因重创国防部形象与民众对于国家司法之信任,当时任空军作战部司令是陈肇敏即遭监察院认定重大疏失,遭求偿新台币1474万元。此乃国家对于公务员的法律责任,仍应包括惩戒责任及因国家赔偿之请求责任。
台湾疫情得以成功,乃民众积极配合戴口罩政策,政府千万不要沾沾自喜抢功。政府在疫苗政策出现严重之缺失,如初期国际疫苗捉襟见肘时,民间欲采购却不见政府积极配合,让人质疑官方对于高端疫苗之坦护;而今大量疫苗到位了,高端疫苗形成滞销现象,24万剂有可能过期,如此浪费民膏民脂,政治责任岂只下台而已?又施打高端的民众如为出国而须加打疫苗,变成「四剂战士」后产生不良症状,造成生命、身体等之伤害,符合国家赔偿要件时,对于公务员之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违失责任,仍然得对之行使请求权。陈部长,您的具体政治责任请讲清楚、说明白。(作者为世新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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