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争议的大法官人选 重伤司法威信(刘性仁)

获提名大法官的「太阳花律师」尤伯祥,台湾高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宏达撰文斥责他,败坏国家名器,莫此为甚,就连民进党的立委都看不下去。(本报资料照片)

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虽然由总统蔡英文提名,但也要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有些大法官人选绿油油,不仅缺乏专业,更是政治酬庸,践踏司法,莫此为甚,可以说是民主法治的蒙羞。无论是过去蔡英文所提名的,或是近期所提名大法官人选,都不乏「绿友友」们。包括绿朝高官之妻、太阳花律师、卡管学者、总统同学之妻。足见未来台湾任何释宪案,必然是一面倒,宪政秩序堪忧,司法独立名存实亡,司法难以摆脱政治的束缚。

当初大法官制度设计,透过大法官任期错开,使总统的任命权分散,每一届总统只能够任命半数的大法官。而十五位大法官维持新、旧任各一半,可以达到新旧传承的目的。另外正、副院长具有大法官资格,解决当年正、副院长主持大法官会议,但却不具大法官资格的困境。对于大法官不得连任的规定,有助于大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不会因为个人权位考量而使宪法解释功能不彰。

此外正、副院长负有司法行政的功能,基于可能会有不适任的情况,因此特别明文规定正、副院长不受任期之保障。如果正、副院长因不适任之情况而去职,则继续担任大法官之职显有不当,因此不受保障不但包括正、副院长之职务,也包括了大法官的职务。至于大法官任期定为八年,且不分届次,主要就在于新旧传承制度。

制度的规范如此,但实务上却出现相当大的问题。这些绿朝新贵及功在党国的绿友友们,有些就连民进党的立委都看不下去;品德及法律见解都明显不足,才不配位;对于这些玩弄司法,践踏宪政主义及精神,这种滥权可以说是台湾司法最大的黑暗。

当这些被提名者喊出会超出党派,试问谁会相信?球员兼裁判如何能杜外界悠悠之口,特别是面对重大的宪政问题时,实在很难令人信服。光是大法官与检察总长竟是夫妻档、对查封国民党党产有既定偏见者之流的大法官,试问如何相信司法独立?台湾不要连最基本的法律价值都丢弃了,那么台湾到底有甚么可以称道之处。

外界对于大法官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尽管大法官为宪法的守护者,但遇到政治正确和意识型态争议,也难掩大法官的主观认知;大法官需关照多元社会发展需求,并具宏观前瞻宪法意识,但问题是,多元化能否违反主流化;大法官应超出党派以外,任谁都清楚,但当大法官人选由总统提名时,就丧失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就成为司法空话。

当实务界法官大酸大法官候选的标准果然比较宽,更有人指控尤伯祥是在「人权包装下的虚伪」,已经「取代司法应有的清明公正价值」。台湾高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宏达,更撰文斥责他,败坏国家名器,莫此为甚。难道蔡总统就一定要提名这些有争议的人吗?就没有别的人选吗?如果当民进党立委都有意见时,显然就不是朝野立场的问题,而是人选的争议问题。

总之,不适任的大法官人选,不只重伤司法威信,更是破坏法治精神,伤害宪政主义精神,影响宪政秩序的稳定。大法官人选是否适当?立法委员应该针对个别提名人进行严格把关;对于这些大法官提名者面对宪政重大议题时所持立场是否符合全民之期待,并审慎予以个别考虑。

大法官人选不只要基于提名人是否有适任之学识、品德、和对宪法精神与秩序的维护,更应该衡量提名人选对于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和司法正义是否带来重大的伤害,这才是大法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作者为中国文化大学国发大陆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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