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巡护9号」擦撞货轮 船头破洞
「巡护9号」船于13日凌晨4时许执行澎湖海域护渔勤务时,于七美附近海域,因海象恶劣与本国籍货轮「大洋轮」发生擦撞。(海巡署提供/林雅惠高雄传真)
海巡署「巡护9号」13日凌晨 4 时许,在澎湖海域执行护渔勤务时,因海象恶劣,与台湾籍货轮「大洋轮」擦撞,爆料者指称「船头被撞出洞」,质疑企图掩蔽事实,但海巡署澄清是巡护9号船左船艏处微破损,幸无人伤,目前已返回高雄船厂维修。 由于巡护9号日前在澎湖海域与货船相撞,疑似不影响航安,双方第一时间没有通报,巡护9号返回高雄港后才告知,航政机关已展开调查,要求双方说明,进一步厘清原因及责任归属。
海巡署表示,「巡护9号」船于13日凌晨4时执行澎湖海域护渔勤务时,于七美附近海域,因海象恶劣与本国籍货轮「大洋轮」发生擦撞,经检视确认双方人船均安无航安顾虑,可持续航行,巡护9号船左船艏处有些微破损情形,海巡署立即调派舰艇协助戒护,已顺利返港检修,检修期间海域巡防勤务皆保持正常执行不受影响。
然而爆料者指控,巡护9号船头于13日凌晨被撞出洞、船体渗水,14日返回高雄港进厂维修,海巡单位干部企图掩蔽事实,刻意遮住破洞,希望不要被发现,也不敢对外公布。
依「海事评议规则」规定,船舶若发生沉没、碰撞、触礁或其他意外事故,应由航政机关办理海事行政调查,且不得单人进行,完成海事检查报告书后,连同相关卷证送海事评议小组。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指出,有关造成「大」轮及巡护9号受损,分署已派员会同保险公司及中华海事检定社公证人共同会勘,海事责任将报请海事评议委员会评议,并办理修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