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新闻自由 蓝白联手修法:新闻台执照将永久有效

针对新闻台恐被NCC以「营运不善之虞」注销执照,蓝白推动修法,加严注销执照条件。图为NCC举办中天新闻台换照听证会,场外声援群众。(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继提出修法,要调整NCC委员任命权后,蓝委再出招,由罗智强、牛煦庭、王鸿薇等人共同提出「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文要求为避免政治不当干预新闻自由,调整新闻台执照期限为永久;以及执照被注销者若提起行政救济,于诉愿期间或行政诉讼确定判决前,执照继续有效,「本条修正通过后,效力溯及既往,适用争讼中案件」。罗智强表示,中天关台对新闻自由伤害很深,是最黑暗的时刻,因此这个法案有高度民主意义,「是继解除报禁后,最大的言论自由革命。」

罗智强等人的提案说明写道,现行对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相关规范未尽周全,考量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注销执照、不予换照,对我国新闻自由、民众视听权益与多元化之冲击,因此提出相关修法,将「捍卫新闻自由」放入立法目的。

罗智强表示,要平反的不只是中天,也要平反新闻自由,以前国民党执政,开放党禁、解除报禁,是民主进步的分界线,但现今的新闻自由却遇到最大逆流,民进党执政以关台箝制新闻自由,因此明天(16日)正式提案,有50多位立委连署,且是蓝白共同连署。

罗表示,修法内容包含,鉴于新闻台对我国新闻与言论自由至关重要,为避免政治不当干预,降低政府对新闻自由的管制密度,故调整执照期限为永久。其余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分公司之执照有效期间延长至9年。言下之意,新闻台未来将不用受到固定换照规定限制。

另面对新闻台恐被NCC以「营运不善之虞」注销执照,罗智强版本也加严注销执照条件,其认为,主管机关应先穷尽一切手段,先行协助营运不善之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经辅导后,让申请人予以补正资料,若届期不补正、补正不全且持续不改善时,才得驳回其申请。

而注销、换照的审评鉴程序、审查项目、评分基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并需每5年检讨,并送立法院审查。

另外,鉴于NCC过去滥权关电视台,至今仍花费大量公帑与民间缠讼,罗智强也提出修法,为避免致使新闻台与新闻自由受到不可回复原状之损害,主管机关对新闻台做出不予换照处分后,救济期间与行政诉讼确定判决前,申请人之证照继续有效。「本条修正通过后,效力溯及既往,适用争讼中案件。」

罗智强说,此次修法设下多道捍卫新闻自由的防线,包括新闻自由入法、新闻台执照永久制、从严注销换照条件以及先司法后行政。罗智强也强调,政府对新闻台仍有管理权限,罚锾部份条文都未更动,但关台是不可回复的,因此不可以透过注销、换照方式来关新闻台,这个法案有高度民主意义,是继解除报禁最大的言论自由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