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OL扶醉男被「狂顶臀部」 他喊冤1关键动作遭打脸

OL好心搀扶醉男竟被猥亵,法官见两人离开时OL刻意保持距离判男子有期徒刑10月。(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OL于烤肉聚会认识男子,两人聊天甚欢,OL基于好心搀扶男子前往厕所,竟被男子拉进厕所用下体顶臀部及抓胸部猥亵,OL与其他同事哭诉后提告;台南地院审理发现监视器未拍到关键30秒画面,但离开时OL刻意与男子保持距离,加上OL指证历历,法官依法判处郑男强制猥亵罪,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记载,一名109年10月上旬受邀参加烤肉聚会,她在聚会上与郑男相识聊天,她见郑男喝醉酒要去厕所摇晃站不稳,好心搀扶郑男前往,欲伸手开启男厕灯光时,竟被郑男拉进厕所用下体狂顶臀部,再被伸手抓胸部。

她表示当下无法施力,便蹲下大声喊叫数次直到郑男放手她才走出厕所,但她想到父亲9月底才因喝醉酒摔下楼梯,担心郑男在厕所里出意外,便在外面等候,待郑男出现后保持距离一起离开;她后来遇到宿舍阿姨与警卫,哭着诉说事发经过,决定向郑男提告。

郑男辩称当天喝醉不记得发生什么事,而且监视器也未拍下事发过程,他表示女子也在厕所外等他一起离开。台南地院审理,监视器画面未拍到关键30秒画面,只有拍到两人前往与离开厕所,但是有看见女子离开时刻意与郑男保持距离。

法官依据女子证诉以及重述被猥亵过程时痛苦哭泣,并且从监视器画面见郑男可独自离开,并且知道厕所灯未开,活动期间又和厂商有争执,因此非酒醉失意,依法判处郑男强制猥亵罪,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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