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大豪雨、超大豪雨怎么分?气象局修正标准更明确

中央气象局将修订豪(大)雨雨量分级标准。(图/中央气象局提供)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毛治国12日主持「中央灾害防救会报第31次会议」,中央气象局报告「修订豪(大)雨雨量分级标准」案,未来24小时累积雨量达80毫米以上,或1小时雨量达40毫米以上就称为大雨,毛治国指出,过去分级标准是以24小时为单位无法反映短时间强降雨,此次调整较有弹性,且修订分级标准后,各分级的名词定义将更明确。

依据中央气象局「修订豪(大)雨雨量分级标准」草案,未来大雨改为24小时累积雨量达80毫米以上,或1小时雨量达40毫米以上;豪雨指24小时累积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3小时达100毫米以上;若24小时累积雨量达350毫米以上称为大豪雨;24小时累积雨量达500毫米以上称为超大豪雨。

雨灾是台湾最常发生的灾害,毛治国指出,过去分级标准是以24小时为单位,无法反映短时间强降雨,此次调整较有弹性,如「豪雨」标准调整为:200毫米/24小时以上或100毫米/3小时以上,而修订分级标准后,各分级的名词定义将更明确。

毛治国还说,确认新豪(大)雨雨量分级标准,请交通部函颁实施,并请气象局加强对民众沟通,各防救灾机关(单位)尽速配合修改相关应变处置规定